“如果我是你,一定会离棺材远一点。”我身后传来一阵戏谑的声音,我回头看,是“我”——于惟。
“是你?”
我看着他朝我走来,心里突然想起一件事,立刻开口大叫:“你你你,别过来。”
于惟停住了,很疑惑地看着我。
我解释说:“我感觉我们现在的状况很不对劲,我们应该有些防备,你懂我的意思吧?”
说完我就做好了跑的准备,但是于惟只是笑了笑,并没有出现刚才的那种场面。
“可以,很有警惕性。”他说着打着了打火机,靠近自己的身体,然后道,“你看,如果我是那东西,肯定不敢这么做,现在应该相信我了。”
我将信将疑,想来想去好像也没什么毛病。但忽然想起之前他砍晕我,炸了我们所在的那个地方。
“你等等,即使真是你,我对你也没有什么信任。”我道。
于惟做了个不解的手势。
我说:“你他丫的想置我于死地,你觉得我真的有这么傻吗?一次次的被你骗?”
于惟说:“我想置你于死地很简单,现在我只要一推你,你就必死。我这个人不喜欢玩弄猎物,如果你真的是我的猎物,根本活不过一支烟的时间。”
我们互相看着,沉默了许久,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开口。
“算了,我也懒得跟你解释。”于惟道,“这样吧,给你!”
他脱掉装备袋扔给我接住,里面有备用手电、手枪、匕首和冷焰火,还有……一个裤子。
“我没有武器,你有武器。现在愿意听我说话了吧?”于惟说,“你看我对你多好,给你一条外裤,不至于那么尴尬。”
我骂了一声滚,问:“你到底想说什么!”
他没有理会我的不耐烦,深吸一口气说:“你看见周围的这些骸骨了吗?知道它们的来历吗?”
我摇头,他道:“上个世纪九十年代,也就是你出生不久。有一对人,进入了这里。他们表面上的身份是考察队,为了西域民族的文化而来,其实来探索美农文明的。”
“他们中的一部分,进入了这里,并且了解了整个秘密,但是他们几乎全军覆没,只有一个人逃了出来,但不知所终,这个人就是你的爷爷。”
我问:“我爷爷不是在海上失踪的吗?”
于惟点头:“是的,你爷爷就是在海上失踪的。”最后又意味深长的补充了一句,“这不矛盾,这里和那片海有直接的关系。”
“我这些故事都是根据周围的情况推断出来的,细节上或许会有问题,但是基本的判断是没有错的。想听吗?我可以讲讲给你听。”
我有点犹豫,虽然手里拿着枪,心里却一点底都没有。我又往后退了几步,道:“你来过这?”
“很久之前了。”他走到棺材旁边,把火把灭了,探头往里面看。我看他的样子看起来根本不惊讶里面活生生的人,而是一种玩味。
忽然他问:“你身上没受伤?”
我愣了一下,不知道他想干什么,但还是回道:“没有,怎么了?”
他道:“怪不得打开棺材的时候你没死,现在我明白了,不是有问题,而是你太走运。”
接着他说:“你的血有很奇特的功效,可以吸引漠桐兰前来;你的人也很奇特,能够充分发挥其汁液的作用。换句话说你这个人很不简单,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都要骗你,并且还想保护你的原因。”
我道:“你能说些靠谱的吗?我的血是甜啊还是酸啊,能吸引漠桐兰。现在都什么年代了,科学一点好不好,可能是我的血基因问题,漠桐兰更喜欢一些。不过究其根本肯定是人血就招它。”
我心道想吓唬我?没门。小爷我不仅读过九年义务教育,而且上过大学,不是你这货色能比的。打不过别人,就老是想从别的地方寻找方法压对方一头,我以前没感觉到,现在倒是深有体会。
“不是,你太天真了。”于惟笑了,“打个赌怎样?如果你赢了,我就告诉你我为什么变成你的模样;如果我赢了,你就报销我的手术费。”
我点头:“愿赌服输,你说吧,怎么证明?”
“需要借你点东西。”
只见他把我的手指用刀割开一个小口,在上面沾了点血,贴在了石棺上。
几乎是肉眼可见,从石棺里伸出不可计数的头发似的黑丝,把刀整个缠住了而且还发出“咯吱咯吱”切割金属的声音,根本没法。于惟用力横向一割,把细丝隔断,一手挡在我面前往后退。
看它没反应,于是于惟又在自己的手上割了一下,把刀贴在石棺上。什么反应都没有,好像于惟的血不是血,就只是水而已。
“这——”
我惊的直接说不出话,于惟倒是很平静,从后面的背包里掏出一张纸,塞到我的手上,道:“愿赌服输,你可别忘记了。”
我低头看看,发现是发票复写纸。而且还有地址,上面写着:东宁市恋人湖街一号。
“现在不要看,正事还没办完。”
他把纸夺过来,塞到我的裤兜里,然后愣了一下,笑道:“你可别再把裤子丢了,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在墓里脱裤子。”
我怒道:“我他丫的哪是脱裤子?我也不知道裤子怎么没的。”
“好了好了,你看,是不是我没有骗你?你很特殊。”
我心道等着再收拾你,然后说:“这是为什么?还有这件事连我都不知道,他们还有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
他说:“这我也不清楚,不过一现在的状态来看,他们的确知道。我,这不也是刚刚发现的么。”
他这么说,证明要么他真不知道,要么他根本不想告诉我。与其一直跟他耗着,还不如问些能知道的。
“这个怪物怎么会长在石头里?”
“这是美农文明的秘密,漠桐兰这种植物,就是生长在石头里的一种生物。我们不知道到底该称它为植物还是动物,至少目前来说没有依据,我更喜欢称它为地缘生物。”
“漠桐兰的功效是人们偶然发现的,并且把它的这些功效称之为神力。他们非常崇拜这种现象,把它当成祭祀、安葬的地方,希望它可以保佑他们并且给死者以灵魂。”
“后来,他们发现葬在这里的人都出现了返老还童的迹象,所以衍生出了专门的葬法,美农家族历代人都葬在这。美农王国的国王使命就是把家族死者葬进漠桐兰的地宫。”
我问:“你的意思是这个地宫,是给漠桐兰造的?”
于惟沉思一下,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。片刻他才说:“你有没有想过,这个地宫可能是在人出现之前就是存在的,根据我们考证,它的建造时间远长于人类的发展史。”
于惟说自己也没有科学的论证,具体是怎么的长生之术他也不清楚。
“你有没有见过人俑?”
“见过。”在刚来到地宫的时候,地宫大门前的泥地里埋的都是人俑,而且在宫殿里还差点要了我的命,我怎么会忘了?
“那确实是人俑,是里面装着人的人俑。”
我张了张嘴,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。好一会才结结巴巴的说:“他们…他们…把人装到人俑里?难道是祭祀?”
“你忘了我刚才跟你说了什么?”于惟说,“美农人把族人运进地宫,但是他们发现所有运进来的美农王族的人都会被漠桐兰吃掉,所以想出了个办法,就是在人半死半活的时候做成人俑,这叫做俑葬。”
“你之前可看到过全是人俑的泥地?”
我点头,心里却想着在泥地里我还刨出过一个人俑脑袋,殊不知就是一个真人头。越想我心里越难受,赶紧换个话题:“那之前我还见过菌丝棺材,那又是怎么回事?不应该全是人俑嘛?”
于惟说:“这也分三六九等的,王公贵族的棺材什么楠木,镶金镶银的都有;稍微有钱一点的只能有口棺材;再次一点的穷苦百姓,甚至连棺材都没有,用的裹尸布。”
“美农王国也一样,菌丝棺材可能是贫民的,没有棺材,被漠桐兰包裹。泥地里的人俑可能是美农王国贵族官员,而专门的墓室可能才是历代国王。也只有这些国王才能知晓并且得到长生之术。”
我道:“你的意思是,别看所有的美农人都分享这个长生之地,但真正得到长生的人却只有国王,也就是家族的嫡长子?”
于惟递给我水和压缩饼干,示意我别站着了,坐下慢慢谈。
“比你想的还要残酷,那些贫民,最后只能成为长生者的养料,痛苦不已。不过这并不属于我们该操心的事情,古代剥削与愚昧不应该是常态嘛。”
“不对!”我忽然感觉他有什么没说,因为他的话里就隐含着一种奇怪的气息。
“你说我的血很特别,会吸引漠桐兰的血。但是你又说美农家族的血也……你的意思是我……”
于惟赶紧摆手:“我可没说,这是你说的。”